2010年6月15日

股票期貨--契約調整原因及方式(除權息後股票期貨變化)

一、調整原因

1.分派現金股利
   契約調整後契約單位--2,000股
2.以資本公積或盈餘轉作資本
   契約調整後契約單位--2,000股+2,000股標的證券受配發之無償增資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

3.現金增資
   契約調整後契約單位--2,000股
4.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契約調整後契約單位--2,000股換領存續公司股票之數
5.消除累積虧損之減資
   契約調整後契約單位--2,000股依減資比例減少後之數

二、契約調整方式

1. 加掛原契約

2. 修正原契約:(距結算5日以上時)
    調整契約規格: 發放股票股利時
    調整契約價值: 發放現金股利時


契約調整生效日開盤參考價
A公司股票期貨結算價25元,若A公司每股配發2元股票股利、1元現金股利
則契約調整生效日之開盤參考價為20元(25-1/(1+0.2))

除權息前後損益計算
除權息前,以每股25元買進一口A股票期貨

價值=25*2000=50000

若A股票宣佈每張配息1元,配股2元,開盤參考價
每股20元,損益為何?
20*(2000*1.2)+2000=50000 (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