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

保險---汽機車強制險搭配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更有保障

搭配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更有保障

3月起,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調降,另同步將每1人受傷、死亡保額由150萬元提高至160萬元,產險業者表示,雖保險金額已調整,但對於求償意識高漲的社會,賠償金額動輒數百萬元,建議另外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以彌補強制險的不足。

產險業者表示,汽車強制險實施滿12年,期間經過數次保費調降,而今年降幅是歷年來最大的一次,如自用小客車部分,男性調降為11.79%、女性為11.44%;輕型機車1年期降8.37%、2年期9.04%;普通重型機車1年期6.46%、2年期6.73%。

而已5年未作任何調整的強制汽車責任給付金額,基於強制險損失逐年改善,今年將每1人體傷、死亡之保險給付額由150萬元調高至160萬,至於傷害醫療費用則維持現行20萬元。

富邦產汽車保險商品部協理陳添壽表示,雖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額已獲得調整,但對於現行求償意識高漲的社會裡,面對死亡案件求償金額動輒300~400萬元以上時,相形之下強制險每1人160萬元之保額仍顯不足。

且強制險的理賠範圍只包含受害者體傷及死亡部份,並未包含財物損失的部份,因此,建議民眾不妨趁保費調降,檢視自身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是否足夠,藉由強制險調降後的差額保費提升第三人責任險體傷及財損之保險金額,建議每一人體傷保額應至少250萬元以上、財損保額至少50萬元以上,才能獲得較足額的保障。

為讓每一位受害者皆能獲得完整的保障,富邦產則推出多倍型保單,理賠金額最高可達投保金額的30倍,當不幸發生事故時,足額之保障才足以負擔和解給付或判賠金額,並將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

另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經理陳文生亦表示,根據產險公司之理賠統計結果,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或判賠金額約400萬元,而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180萬,並不包括對方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

為此,國泰產則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險體傷責任無限額附加條款,以300萬保額來看,1年只要再加69元,即可將每一事故理賠人數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