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4月份各醫院掛號費公布上網,明(15)日起健保自費項目,各醫院診所也須依規定上網公告,據調查目前已有醫院完成網頁建置。
健保局表示,各醫療院所如果未依規定辦理將發函改善,未改善將給予違約記點,民眾如果對於自費項目有疑慮,可向衛生署或健保局查詢。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副組長黃經祥表示,對於健保自費項目透明化規範樂觀其成,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就算自費項目全部公開,民眾對於醫藥與醫材等專有名詞也未必知道該如何查詢。
此外,黃經祥認為,當發生醫療糾紛時,收據是重要的申訴依據,主管機關除了要求醫療院所公開自費項目,同時也應該落實揭露收據資訊的規範,例如1,000元以上的收費項目要逐項說明,1,000以下的收費項目如果民眾有需求,院方也要提供。